各相关机构:
根据认监委2006年第3号公告(《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和广大机构的要求,受国家认监委委托,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组织编写的23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技术要求》(以下简称“专项技术要求”)已公示完毕。现根据国家认监委要求定于2008年7月17日由我会承办在北京召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技术要求(申请备案稿)》等23项认证技术规范审查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参加专项技术要求起草机构派员(1人)并携帯电子文本参加会议(附件2),并于7月11日前将回执反馈我会。
二、会议时间
2008年7月17日 9:00-17:00 (8:30报到);
地点:二十一世纪饭店(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
三、会务费用
由于此次统一编写的专项技术要求无任何经费来源,经与部分机构协商,会务费用由目前具有食品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见附件1)分摊。拟分2个档次收取费用(见附件1),
一档:具有10个以上认可业务范围的机构缴纳1万元;
二档:具有5-9个认可业务范围的机构缴纳5千元。
四、请将会务费于7月14日前汇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或由参会人员直接交付:
户名: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帐号:321030100100221081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朝外支行
为分清款项来源请注明:标准部食品
五、会议联系人:吕艳
联系电话:65994460 13911014958;传真:65994092。
附件:1.认证机构会务费清单.doc
2.起草机构参会人员名单.doc
3.参加专项技术要求审查会回执.doc
二〇〇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