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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有效期限
时间: 2006-10-19    作者: 中国认可认证信息网    来源: 中国认可认证信息网    本文现已有点击
 
法律依据 实施机关 负责部门 联系方式 目的 受理条件 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书示范文本 相关记录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 审批流程 网上审批 监督管理和投诉方法 常见问题咨询 结果查询 通知公告
 项目名称 认证机构有效期限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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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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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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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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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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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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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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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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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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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管理和投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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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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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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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

  《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有效期为4年。

  

 认证咨询机构需要延期使用《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的,应当在《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国家认监委统一制定的认证咨询机构审批文书格式办理审批事项。

  

 认证咨询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设立分支机构的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境外认证咨询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家认监委备案,方可从事有关业务联络、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宣传推广活动,但不得从事认证咨询经营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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